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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2018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的通知》

时间:2018-09-21 作者: 点击数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18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

中秋节9月24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9月24日(星期一)原安排的教学活动取消。

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六)按10月4日(星期四)、9月30日(星期日)按10月5日(星期五)的教学安排上课。

需要补课的教师,请与学生注册中心联系。

二、交通班车安排

1.9月22日-24日、10月1日-7日

(1)屯溪路校区、六安路校区与翡翠湖校区

07:50 屯溪路校区——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

六安路校区——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

08:50 翡翠湖校区——六安路校区、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

11:50 翡翠湖校区——六安路校区——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

13:30 屯溪路校区——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

六安路校区——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

17:20 翡翠湖校区——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

翡翠湖校区——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

(2)六安路校区与屯溪路校区

07:50 六安路校区——屯溪路校区,11:50返回 一辆大客

13:50 六安路校区——屯溪路校区,17:20返回 一辆大客

2.9月22日-23日、10月4日—7日增发:

22:00 翡翠湖校区——六安路校区——屯溪路校区 一辆面包

注:9月29日-30日班车按照工作日的班次运行。

三、几点要求

1.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。各单位要深化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水、电、气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。加强对校园重点场所、重点环节、重要部位、重点群体的摸排和检查,健全完善常态化巡查机制,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2.切实加强师生教育管理。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,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。各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加强专业实习、毕业生就业和学生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。教师和学生管理部门开展一次师生思想动态调研和摸排工作,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关注热点,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3.严格落实值班责任。各单位要做好值班与应急工作,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,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,强化值班岗位责任,确保联络畅通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,不得瞒报、迟报、漏报。

4.加强信息报送工作。如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性事件,各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。要严格按照《合肥工业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及时响应处理,如实报送信息,不得瞒报、漏报和迟报。

四、宣城校区放假安排由宣城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。

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20日(星期四)前将中秋节值班安排、9月29日(星期六)前将国庆节值班安排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。

特此通知。

校务部

2018年9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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